近日,農業部發布通知,決定從今年秋季開始,全國家禽全面開展H7N9免疫,統一采用重組禽流感病毒(H5+H7)二價滅活疫苗(H5N1 Re-8株+H7N9 H7-Re1株)代重組禽流感病毒H5二價或三價滅活疫苗。
與此同時,農業部發布《全國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方案》。
根據當前 H5、H7亞型禽流感病毒流行現狀,農業部決定在家禽免疫 H5亞型禽流感的基礎上,對全國家禽全面開展 H7N9免疫。具體方案如下。
一、疫苗種類
重組禽流感病毒(H5+H7)二價滅活疫苗(H5N1 Re-8株+H7N9 H7-Re1株)。
二、免疫范圍和程序
1.免疫范圍:全國所有雞、鴨、鵝,以及人工飼養的鵪鶉、鴿子和珍禽等。對開展無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區建設或進口國(地區)有要求,且防疫條件好的養殖場(戶),以及提供研究和疫苗生產用途的家禽,報請省級獸醫主管部門批準后,可以不實施免疫。
2.推薦免疫程序:對蛋雞、種雞、蛋鴨、種鴨、蛋鵝、種鵝以及生長期超過70天的肉雞實行兩次免疫,兩次免疫間隔 3耀4周。對生長期少于 70天的肉禽進行一次免疫。對人工飼養的鵪鶉、鴿子、珍禽等,參考雞的相應免疫程序進行免疫。
對蛋雞、種雞,疫苗免疫接種方法及劑量按相關產品說明書規定操作。
對鴨鵝,疫苗免疫接種劑量為,2耀5周齡鴨和鵝,每只 0.5毫升;5周齡以上鴨,每只1毫升;5周齡以上鵝,每只1.5毫升。
三、緊急免疫
發生家禽疫情、人間疫情或檢出病原學陽性禽群時,要根據受威脅區家禽免疫抗體監測情況,對受威脅區域的所有家禽進行一次加強免疫;邊境地區受到境外疫情威脅時,要對距邊境 30公里范圍內所有家禽進行一次加強免疫。最近1個月內已免疫的家禽可以不進行加強免疫。
四、免疫效果評估
1.檢測方法
血凝抑制試驗(HI)。
2.免疫效果判定
家禽免疫后21天,選取一定數量的養殖場,進行免疫效果監測。禽流感抗體血凝抑制試驗(HI)抗體效價≥24判定為合格。存欄禽群免疫抗體合格率≥70% 判定為合格。
五、疫情監測
強化被動監測。對所有活禽批發市場進行定期監測。有代表性地選擇部分養殖場、屠宰場點進行病原學和血清學監測。
六、調運監管
實施檢測出證制度,活禽出欄申報產地檢疫時應附有資質的實驗室出具的檢測報告。對已按規定實施 H7N9免疫、需跨省外調的活禽,要按規定開展檢測。病原學檢測結果為陰性(同一場群可混樣檢測)或群體免疫抗體合格率達到70% 以上(家禽 H7抗體滴度≥24)的,可出具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允許跨省調運,并做好記錄備查。
七、經費保障
疫苗經費從原 H5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經費途徑解決,工作經費由各地自行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