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降低養殖環節獸藥殘留和動物源細菌耐藥風險,落實農業部《全國遏制動物源細菌耐藥行動計劃(2017-2020年)》,近日,中國獸醫協會向全國養殖場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和執業獸醫發出如下倡議:
一、強化責任意識激發擔當精神。促進養殖業健康可持續發展,保障食品安全,維護人類健康,是養殖場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和執業獸醫義不容辭的責任。
二、增強獸藥殘留和動物源細菌耐藥危害認知度。養殖業的發展離不開獸藥,但如嚴重依賴或不合理使用就會導致獸藥殘留和動物源細菌耐藥兩大安全問題,不僅對養殖業和疾病防治造成影響,還對人類健康有直接或間接危害,對生態環境造成污染。
三、嚴格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以“學法、知法、守法”為立業之本,深刻理解獸藥使用相關法律法規及重要文件精神,樹立科學、安全用藥的觀念和“養殖場是畜禽及其產品質量安全第一責任人”的意識。
四、推行健康養殖新理念。重視畜禽身心健康和養殖環境健康,改進養殖模式,適度規?;B殖密度,規范種畜禽引進管理、獸醫衛生管理和畜禽飼養管理,建立科學的疫病監測預警制度,防控生態環境污染,鼓勵使用生態型飼料和高效低殘留獸藥。
五、規范獸藥采購、貯存和使用管理。從合法渠道購買獸藥,堅決不采購和使用國家禁用藥、人用藥、原料藥和假劣獸藥。購進的獸藥應按所要求的貯存條件貯藏和保管。嚴格遵守處方藥和休藥期管理規定,不銷售在休藥期內的畜禽及其產品,不使用未經農業部批準的獸藥,不擅自在飼料中添加獸藥和藥物飼料添加劑。加強養殖場飼養人員和獸醫人員管理,建立并保存獸藥采購、貯存和領用記錄,以及飼養記錄、免疫程序記錄、診療記錄、獸藥使用記錄和休藥記錄。
六、科學、安全使用獸藥。根據畜禽病情有針對性地選用獸藥,嚴格執行用藥規范。同時做到:注意配伍禁忌,科學有效搭配混合用獸藥;抓住最佳用藥時機,不盲目用藥;注意合理用藥的劑量,防止藥物中毒;注意藥物療程和休藥期,防止殘留;減量化使用抗菌藥物,降低動物源細菌耐藥風險。
七、注重獸藥和耐藥菌環境污染防治。嚴格養殖場廢棄獸藥的無害化處理,鼓勵對養殖糞污和廢棄物獸藥殘留進行定期檢測和引進先進的環境控制技術和糞污處理技術。
八、積極參與風險監測與評估工作。主動配合有關部門監測場內獸藥殘留和動物源細菌耐藥情況,并根據評估結果,不斷梳理風險點和改進防控措施。
九、樹立良好企業形象。誠信經營,積極配合政府監管部門工作,自覺接受消費者和新聞媒體的監督,勇于承擔產品安全責任。